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不是要还

关于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不是要还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所消耗了;
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另一方来偿还;
反之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了,则该笔债务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其配偶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